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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更新时间:2010.12.02 浏览次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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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材料 1、劳动合同书一式2份; 2、新录用人员的《城镇职工录用登记备案及参保花名册》一份; 许可主体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性质:其他服务事项 收费依据:鉴证2元/份、变更鉴证1元/份 省财政厅、省物价局《关于公布涉及建筑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项目的通知》(苏财综[2003]132号) 办件类型:即办件 承诺期限:1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:1个工作日
乡镇(街道)中心名称:青阳镇便民服务中心 中心地址:青阳镇环保分局一楼 窗口电话:0510-869101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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